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筠连高铁新区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关于止水材料的采购公告

2024-12-23

招标编号:CRCC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筠连高铁新区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筠连高铁新区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止水螺杆、止水钢板、止水带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筠连高铁新区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合同金额19.8亿元,合同工期146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2020年12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建筑工程 17560 平方米,其中:长途客运站建筑面积 5310 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 1250 平方米;高铁站前广场建筑面积 9000 平方米;高铁站前连接高架面积 2000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通风、消防、防排烟等配套设施;道路工程总长度 6541 米,其中煤都大道西段 954 米(宽32 米);站前大道 2261 米(其中宽 30 米的长度 768 米,宽 24 米的长 1493 米;筠腾路(含山体综合治理工程)长 1826 米;滨河路长 1500 米。二、城市公园总建筑面积3800 米,其中公园景观廊亭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城市特色展览馆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15 米宽的环山公路 6000 米;孙家山山顶危岩治理(孙家山山顶高程由 775 降低至650)以及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通风、消防、防排烟等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1.止水螺杆、止水钢板、止水带包件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状态及条件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ZS-01

止水钢板

6000×300×3mm

32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筠连高铁新区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0元

0元

 

2

止水螺杆

三段式 M16×1100mm

11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3

止水螺杆

三段式 M16×1300mm

12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4

止水螺杆

三段式 M16×1500mm

32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5

止水螺杆

三段式 M16×1700mm

23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6

止水螺杆

中间段 M16×600mm

16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7

止水螺杆

中间段 M16×800mm

105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8

止水螺杆

中间段 M16×1000mm

55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9

止水螺杆

中间段 M16×1200mm

55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10

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

PZ-250 J-20x20mm

20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11

变形缝用中埋式普通钢边橡胶止水带

350x10mm

35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12

变形缝用背贴式普通橡胶止水带

320x8mm

1500

按现场需求

工地交货

 

合计

 

31650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止水螺杆、止水钢板、止水带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和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并出具第三方相关质检报告。

(4)生产能力:招标产品生产商须自身具有与建材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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