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2024年12月设备租赁集中招标公告

2024-12-23

公告截止时间:2024-12-29 10:00:0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指挥部

2024年12月设备租赁集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的石家庄市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所用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对所需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石家庄市复兴大街城区节点市政化改造工程-节点工程四工区:节点四工区东辅道起止桩号ZFK7+780-ZFK13+080、西辅道起止桩号YFK7+850-YFK13+142,全长7.45km,本段主路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双向 8 车道;辅路为城市主干路,单侧宽度 16.5 米,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YFK7+778.5裕华路互通东辅道桥:桥梁全长657米,荷载等级为城市-A级,桥面净宽8.5m,全桥共9联;下部结构桥台采用墙式台,桥墩采用花瓶墩、柱式墩,墩台采用桩基。K0+370.25闽江道-槐中路分离立交桥,桥梁全长272米,荷载等级为城市-A级,桥面净宽16m,全桥共3联。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本次设备招标不分包件,设备种类、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

3.2 投标租赁设备性能良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需要;

3.3 投标租赁商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明

3.4 投标机械设备为近7年内设备(特种设备为近4年内设备)并提供相应资料,租赁商需提供拟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应符合河北省石家庄市地方相关部门道路和非道路移动设备环保要求排放标准和管理规定。

3.5 投标机械设备租赁商必须按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租赁司机和机修操作人员的岗位的驾驶证、操作证书、特种设备等相关证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黑名单的;

3.8 登陆(网址:/PMS/)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3.9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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