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4-12-23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概况:本高空气象探测系统调校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包含传感器标校处理车间自动化改建、调校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该项目为合同项下的交钥匙工程,以现有产品生产工艺、加工设备、检测仪器需求为基础,兼顾后续产品升级。建设方按照项目需求,结合整个调校线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生产陪产,最终交付能够实现传感器标校处理车间自动稳定运行、节拍满足工艺要求、加工产品合格的交钥匙工程。传感器自动标校处理车间拟建设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柔性化的生产线。
2.4招标范围:项目采购中的全部设备和软件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如果不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的授权函,或其国内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具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1个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页、销售产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最近半年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提供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投标人须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投标人平台操作指南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30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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