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4】00239号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登录后查看)现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

本次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拟在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及连云港港30万吨级二期航道基础上扩建,具体布置如下:

1、服务于连云港区的航道

①庙岭航道、内航道(C-B-A):庙岭航道(C-B)长2.2km,双侧拓宽;内航道(B-A)长4.2km,双侧拓宽。

②外航道内段(A-W-Y):外航道内段全长17.3km,双侧拓宽、适当增深。

2、服务于徐圩港区的航道

①徐圩航道(X-Y):徐圩30万吨级航道长17.6km,适当增深。

②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增设徐圩航道与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之间的连接水域。

③扩建人工锚位:在六号锚地增设1个30万吨级油船锚位。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YG-30GKJ-HJJL标段,监理招标范围包括LYG-30GKJ-HJJL标段对应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全部实施内容环境监理。

根据连环审【2024】5号文“关于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的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等开展本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服务范围包括:

a、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方案及监测实施方案;

b、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疏浚施工、维护疏浚)及缺陷责任期内,审查批准各标段环保措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定期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报告及监测报告;定期收集、整理水土保持资料;

c、根据环评报告要求,做好项目日常环境监理及监测(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

d、参与生态修复项目相关内容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e、配合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

涵盖工程准备、施工(总施工工期约3年)、环保验收、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完成备案。

3.投标人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近十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具有已完成航道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业绩;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交通部监理协会颁发的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合格证或环评上岗证书或省级或以上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考核上岗证,且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

(4)信誉:①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②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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