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换热站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住院楼铝制衣柜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12-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换热站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住院楼铝制衣柜采购及安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换热站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住院楼铝制衣柜采购及安装。

2.3建设地点:东平县宿昌路以西、迎宾街以南、宿昌西路以东、南环路以北。

2.4建设内容: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换热站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及住院楼铝制衣柜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接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7招标范围: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货物采购及安装,包含不限于深化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相应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相关人员培训、保修及售后服务等相应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标段:东平县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住院楼铝制衣柜采购及安装;

注:投标人可对四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327.5943万元;其中一标段440.23万元,二标段157.9984万元,三标段228.064万元,四标段501.3019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一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反渗透水处理设备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④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⑤所投产品透析纯水机、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等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标段:

①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12月24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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