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看守所监室电子门锁改造安装项目(预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3预算金额:14.938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看守所监室电子门锁改造安装项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既所投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货物参与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按工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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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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