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漂河、蛟河白石山、集安粮库、吉林省辉良、吉林省辉发城、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粮食收购、发出、烘干作业及其它附属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3本招标项目 蛟河漂河、蛟河白石山、集安粮库、吉林省辉良、吉林省辉发城、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粮食收购、发出、烘干作业及其它附属作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蛟河漂河储备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蛟河漂河、蛟河白石山、集安粮库、吉林省辉良、吉林省辉发城、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粮食收购、发出、烘干作业及其它附属作业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202
2.3服务期:2年。
2.4服务地点:蛟河漂河、蛟河白石山、集安粮库、吉林省辉良、吉林省辉发城、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2.5 服务内容:蛟河漂河、蛟河白石山、集安粮库、吉林省辉良、吉林省辉发城、吉林省平良储备粮有限公司粮食收购、发出、烘干作业及其它附属作业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7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3.2 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3 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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