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稻谷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招标公告

2024-12-23
2.项目名称: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稻谷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

3.预算金额:230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 23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江苏涟水大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建300吨/天稻谷加工线及原有加工线设备技术改造。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原有加工线设备技术改造须在3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新建加工线须在10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

注: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

(5)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开标不见面大厅线上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失信行为“双公示”承诺书》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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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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