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专用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3
一、项目名称:专用器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车载喊话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2

无人|机(小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9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3

无人|机(大型)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4

翻译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3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5

手持式摄录取证器材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3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6

头戴式摄录取证器材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3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7

胸挂式摄录取证器材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3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

8

防潮减震器材箱(定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9

安全箱(定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青海省格尔木市、宁夏吴忠市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交货期: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预算:720160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09: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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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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