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医院科级全成本核算与耗材使用评价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3
一、项目名称:医院科级全成本核算与耗材使用评价分析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医院科级全成本核算与耗材使用评价分析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场实施,签订合同后9个月内完成系统实施上线。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141

万元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41万元;

3.最高限价:141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遮盖及缺页情形将不予认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征收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免税或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0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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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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