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2025-2027年信用卡欠款及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贷款委外催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2-231、项目名称及编号:2025-2027年信用卡欠款及个人消费贷款逾期贷款委外催收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采购需求主要是旨在引入催收经验丰富、有一定催收手段和专长,且社会信誉良好的公司,为建行信用卡及个人消费贷款欠款账户委外催收(非诉讼)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信函催收等合法手段。催收范围包括信用卡欠款逾期全阶段均进行委外催收;个人消费贷款逾期欠款委托催收范围为逾期 30-90天个人消费贷款。
3、服务期:三年。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10923万元,其中信用卡逾期催收10194万元,个人消费贷款逾期催收729万元。
5、中标人数量:8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准入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执照,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3年(含)以上信用卡欠款催收服务经验,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参加信用卡委外催收投标时使用);
4、投标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一定数量有催收经验的专业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5、投标人具有2家及以上商业银行信用卡(其中至少包含1家大型商业银行)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6、投标人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内控合规管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7、投标人外部催收机构对服务不同机构的设施、系统和数据有明确、清晰的边界;
8、投标人拥有的呼叫业务系统操作终端具备对敏感信息屏蔽功能,具有客户敏感信息访问日志记录;
9、在满足投标人总公司准入条件基础上,与建行合作的投标人分公司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分公司经营范围应涉及信用卡欠款催收、银行告知或催告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代理、为总公司承接(承揽)业务等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内容。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与分行委托催收账户数量相匹配的有催收经验的人员且人员相对稳定。
(二)禁止准入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予准入:
1、投标人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
4、投标人征信报告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
(三)监管部门及建行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①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②任一贷记卡、准贷记卡或贷款账户当前账户状态为冻结/止付/呆账/核销/司法追偿/次级/可疑/损失,视为有不良信用记录。若非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或能提供已还款凭证或说明的,可不视为不良信用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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