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野营房维修招标公告

2024-12-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西部钻井公司发起。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量招标(工作量分配详见附件“野营房工作量分配表”),实际维修工作量由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集中招标方式,由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授权委托组长单位西部钻井公司发起。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定量招标(工作量分配详见附件“野营房工作量分配表”),实际维修工作量由使用单位按需求最终确定。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候选人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能力资质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他说明:

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中标结果终止执行。

a.招标人和全部中标人协商一致终止的;

b.招标标的市场行情出现较大波动,招标人认为应当重新招标的;

c.全部中标人均不能正常履约的;

d.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全部中标人被确定为不再具有履约能力的;

e.招标人认为可以终止执行的其它条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松原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936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地区野营房维修项目

估算金额573万元(含税);

标段二:2025年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松原地区野营房维修项目

估算金额363万元(含税)。

2.7 其他说明:

标段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合格投标人≥5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选取中标人4人; 3人≤合格投标人<5人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选取中标人3人。若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该项目流标。)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候选人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能力资质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标段二: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前2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不足3人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该项目流标。)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对中标人候选人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能力资质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者中标人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3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须具备至少有桥(门)式起重机司机1人、高处作业2人;

3.5投标人须具备10T及以上桥(门)式起重机1台;

3.6如果投标人同时投标本项目两个标段,其厂房、人员、设备不得出现相同资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承诺:

3.7.1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3]53号)规定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3.7.2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否则承担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标人采取的相应处罚;

3.7.3同意接受招标人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将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3.7.4投标人提供的厂房及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投标人提供的厂房如出现同一厂房分区租赁,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租赁区域保有唯一使用权,评委依据说明资料判定。投标文件中如有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3.7.5投标人须承诺总成件及主要部件质保期至少12个月,其他零部件质保期至少6个月。

3.7.6投标人须承诺接到甲方维修需求,2小时内到甲方设备现场维修设备。需要返回承揽厂家或固定场点修理的,往返设备设施运费、通行费等衍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8投标人失信分: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23:00:00至2024年12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1月03日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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