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井口自动化装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井口自动化装置维护服务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井口自动化装置维护服务,分两部分开展,一是对井口自动含水分析仪维护,主要内容为:对含硫区油井安装的井口自动含水分析仪进行修理修缮;二是对动液面自动测试仪的维护服务,主要内容为:对含硫区油井安装的动液面自动测试仪进行维护修理,最终确保这两类设备正常运行,含水及动液面数据上传至智能油井系统。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5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各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第十一采油厂所辖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油井井口自动化装置(一标段:动液面自动测试仪,二标段:井口自动含水分析仪)销售或维护的服务业绩。提供油井井口自动化装置销售业绩的投标人需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制造生产设备清单、铭牌照片、制造生产设备购置发票、厂房照片)。(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4人。拟投入项目操作人员均须持有相关机构认证的有效HSE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等同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培训合格证)。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其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配置表中注明持证情况,对于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社会信誉良好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若无法查询需附查询不到的截图)
3.6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2024 年 12 月 30 日内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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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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