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江珠管理中心排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3
一、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排烟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预算上限价:总预算控制在6.83万内。
(三)采购数量:1套(含所有设备与改造配件)
(四)性能参数及容量:具体详见报价表模板附件2。
二、评标、服务地点
(一)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服务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大托江珠高速管理中心
三、运输及作业方式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我司下单数量及要求配送至指定服务地点,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及作业物资损坏由中标人承担。
四、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法,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表),评标委员按照最低价原则,对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开展评审工作。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资格性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需体现提供服务或采购物品的经营范围,若营业执照上未体现相关内容,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https://www.gsxt.gov.cn提供相关内容截图);
2.采购响应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企业信用信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取消投标资格。
(二)经济部分
按附件2报价表模板进行报价并加盖公章,要求投标人报价必须符合实际,一旦发现恶意竞争导致项目质量无法保障等情况,报价视为无效。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编制及附件格式),提供1正、1副两本,凡是涉及证书类、图片类等文件均需提供彩色版本;
2.装订的投标文件需印刷清晰,字体模糊不清文件均不得分。
3.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提供一份正本盖章电子版与正本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邮寄。
六、信息发布及相关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