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分光光度计招标公告
2024-12-23一、项目名称:荧光分光光度计
二、项目编号:2024-JKM……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编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2024-JKMTDY-W3146 |
荧光分光光度计 |
详见谈判文件 |
台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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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报价供应商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同一生产商同类产品只接受1家供应商报价。(医疗设备(含设备、耗材、试剂):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非医疗设备(含设备、耗材、试剂):代理商须具有三级以内(含三级)产品代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1年(含)以上的代理授权)或生产企业(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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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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