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常安佳苑小区部分道路刷黑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838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常安佳苑小区部分道路刷黑工程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抗力需要停止施工,则中断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依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备注:1)信用信息查询要求: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1.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磋商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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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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