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太原市热力集团大温差机组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4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太原市热力集团大温差机组维修和保养服务,已由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该标段(包)内容如下:

2.1、项目规模:本项目2024年太原市热力集团大温差机组维修和保养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内容包括:清洗真空侧及净化、补充溴化锂溶液;更换传热管及真空泵;更换电气元件及配件;检漏及融晶等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万柏林(56台)、尖草坪(48台)、杏花岭(57台)、迎泽(16台)、小店一(47台)、小店二(38台)、晋源(7台)等供热分公司的269台机组,维修清单见招标文件附表1。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5月底。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5MW溴化锂换热机组维修保养合同业绩2份(包含正在履行的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3.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12-24 18:00至2024-12-29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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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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