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自动体外除颤器(AED),18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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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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