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4年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通信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4年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通信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FA-130001-2024122316584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4年东淀蓄滞洪区(河北省部分)防洪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霸州市部分)通信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传输类项目的管道、线路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编制设计方案、设计及出图、设计变更、设计会审,采购、施工、验收、归档、审计配合以及其他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分公司交办的其他支撑工作等。

施工工作:

(1)拆除原有杆路、吊线、拉线、光缆等;

(2)新建架空杆路:新建水泥杆、拉线、吊线、光缆交接箱等配套设施;

(3)新建管道:新建手孔、地下定向钻孔敷管等;

(4)光缆的敷设、接续、成端、测试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蓄滞洪区范围内包括移动、电信、联通、广电、传输局五家单位的杆路、光缆进行整合迁改。其中,拆除杆路53.5公里,拆除光缆728.527皮长公里;新建杆路36.35公里,其中水泥杆1143根;新建管道68.772管程公里;共计新建光缆870.88皮长公里,新建576芯光缆交接箱293座。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不含税金额63863167.91元,含税金额69756834.21元,费用包含勘察设计费、施工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类别

费用内容

投资估算

不含税总价(元)

投资估算

含税总价(元)

勘察设计部分

1

勘察费

96223.68

101997.1

2

设计费

1866310.84

1978289.49

3

小计1

1962534.52

2080286.59

施工部分

1

乙供材料费

12142093.5

13720565.66

2

辅材费

58883.07

66537.87

3

施工费

(不含规费)

33840280.69

36885905.95

4

规费

3545421.57

3864509.51

5

安全生产费

1040354.37

1133986.26

6

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

8127135.357

8858577.54

7

预备费

3146464.83

3146464.83

小计2

61900633.39

67676547.62

总计

63863167.91

69756834.21

1.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成止,以先到者为准。

1.4设计周期: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15个自然日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工期: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工。

1.5工程保修期: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6个月。

1.6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在勘察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规费、安全生产费、建设用地及综合赔补费、预备费为不可竞争费用)的基准价基础上分别填报折扣,最高折扣限价均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基准价如下:

(1)勘察设计部分基准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相关要求,工程复杂系数固定取较复杂(Ⅱ级)1.0,附加调整系数1.1,专业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60%为基准价;

(2)施工部分基准价:其中施工费(不含规费)按照451定额为基准价,乙供材料的基准价和施工费(不含规费)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5投标人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6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1)勘察设计资质:

1)勘察专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专业(满足①或②资质要求即可):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7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专业单位提供)

3.1.8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专业单位提供)

3.1.9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项目机构

岗位

需具备的资质

备注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总负责人(1人)

具备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设计负责人(1人)

具备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专业单位提供。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专业单位提供。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

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

具备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通信及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提供详细的人员配置清单。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3.1.10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置以下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有效承诺函)

序号

岗位

具体要求

备注

1

设计人员

承诺至少为本项目配置10名设计人员,要求具备勘察设计、独立完成通信管道、传输线路的设计、预算编制能力,以及工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给出合理建议和解决办法。设计人员必须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在廊坊地区工作,并能够随时协助廊坊铁塔开展外部及内部相关项目设计等工作。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专业单位提供。

2

质检员、资料员、信息员、专职支撑人员

承诺投入质检员至少1人、资料员至少1人、信息员至少1人、专职支撑人员至少1人(专职支撑人员需常驻甲方单位,完成日常支撑性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专业单位提供。

3

施工人员

承诺至少为本项目配备8组施工人员,每组至少6人,须配备施工队长、专职安全员C证、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或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或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各1名,1人多证按1人计算。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复用。

3.1.1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签订的以下(1)或(2)合同业绩:

(1)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的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和一个同类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2)至少一个同类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

①同类项目指的是:传输光缆类/网络传输管道类的工程项目;

②联合体业绩说明: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情况进行计取,职责分工为设计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一个同类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职责分工为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一个同类项目的工程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且影响履约能力的,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级/河北省/廊坊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工程设计类或施工类“【全国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25830分至2024年1230235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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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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