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各污水处理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41.1项目名称: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各污水处理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各污水处理厂)起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详见技术清单。
2.2最高投标限价(元):234000(各厂招标限价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各厂报价超限价作废标处理)
2.3服务期限:365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合同及服务要求
2.6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有效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7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至少包含起重设备制造、改造、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中的四项。③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含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46.8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万元的起重设备维护保养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3年12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7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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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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