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头供电公司2024年第十二批次施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包头市九原区220千伏九原变新建1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金为达稀土))招标公告

2024-12-2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公司 2024 年第十二批次施工集中招标采购项目(包头市九原区 220 千伏九原变新建 1 回 10 千伏线路送出工程(金为达稀土));
2.项目编号:0730-2412NM0192;
3.招标范围:详见公告附件一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详见公告附件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工程地点:详见公告附件一;
7.计划工期:详见公告附件一;
8.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及工程量清单;
9.投资预算总价:详见公告附件一;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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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 投 标 人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须 提 供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分别查询的近三年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无资格参与投标;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无资格参与投标;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投标人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10、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1、投标人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24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下 午 17:00 , ……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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