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江口库区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山分局;竹山县兴竹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竹山县堵河干流沿线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涉及堵河干流沿线排污口治理252个,其中封闭排污口、残渣残液清理28个,排污口清理合并45个,排污口规范整治179个;并对排污口雨污分流进行改造配套雨污水管网建设7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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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丹江口库区堵河干流排污口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交付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20日历天,其中(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760.6 万元。
  2.3其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预算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五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 项工程投资额 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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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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