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值班用房及机组本地驻勤酒店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24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货航值班用房及机组本地驻勤酒店服务。

1.2项目编号:CZ2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1本次采购2家合作酒店服务商,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含值班人员)在广州白云机场区域附近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24小时免费T2航站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制服清洗等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货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及配套服务等。

1.5.2项目预算为:9520000元。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

(单位:间/日)

单价限价

(单位:元/日/间,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值班用房及机组本地驻勤酒店服务

50

400

9520000

单价限价包含早餐、24小时免费T2航站楼至酒店往返交通及相关配套服务,详见用户需求,合同交易上限按照综合考评结果调整。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时间: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值班用房及机组本地驻勤酒店服务

广州白云机场附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6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分配原则:采购结果仅作为供应商入围资格,拟成交供应商按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分配合同交易上限的80%(761.6万元)、第二名20%(190.4万元);如拟成交供应商只有1名,则第一名分配合同交易上限的100%(952万元)。合同期内机组及值班人员可自行选择入住酒店,由南货航飞行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入住人员评价、合同考核条款及《酒店服务考核表》综合考评,结合实际使用情况调整合同上限,但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上限不超9520000元(含税)。

1.9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视航班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使用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人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现场查验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响应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3)综合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由合同双方协商整改时限,整改不达标,将取消合作资格,合同份额调配至其他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8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供应商酒店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1.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10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要求白云机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至供应商酒店的最短行车距离5公里(含)以内。【提供“百度地图”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酒店供房量需≥135间且达到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同时满足携程评分≥4.5分。(注意:携程评钻、评分证明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酒店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及值班人员提供早、午、晚餐及夜宵服务。(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并加盖公章。)

2.13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白云机场T2航站楼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至少【1台】7座及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放置机组行李的空间。(注意:1.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2.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3.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是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如为租赁车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

2.14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5日08:30至2024年12月2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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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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