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风电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公告
2024-12-24为加快推进山南市琼结县风电基地开发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22〕22号)、《关于加强清洁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山政办发〔2024〕39号)、《山南市琼结县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参照《山南市清洁能源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山发改能源〔2023〕174号),对山南市琼结县风电基地资源进行竞争性配置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投标申报。
2. 竞配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山南市琼结县风电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
2.2竞配规模:44万千瓦(440MW),共1个标段。
2.3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变、集电线路、升压站等。
2.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本项目按照“整体竞配、分批实施”的原则一次性整体配置,配置(储备)指标有效期为3年,其中2025年应开工建设不少于150MW规模,2026年10月底前建成并网;2026年应开工建设不少于150MW规模,2027年10月底前建成并网;2027年应开工建设全部剩余规模,2028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
未按照开发建设时序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山南市能源局有权无条件收回配置的项目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重新配置,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5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次竞配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2.6储能系统要求:储能配置不低于西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2.7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风力发电项目在建设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场址、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若确需变更或转让的,应在取得项目所在县政府和市级能源主管部门许可后,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3. 申报企业要求
3.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申报企业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3.3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本次竞配申报。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为依据。鼓励以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为主体参与申报。
3.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申报。
3.5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3.6截止2024年11月30日,申报企业至少有1个控股持有的国内集中式风力发电或光伏发电装机业绩。
3.7截止2024年11月30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申报项目所需投入的法定最低资本金,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8其他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不存在违反西藏自治区“四件大事”政策并引发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形,包括: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在自治区内能源项目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未按承诺落实地方利益共享机制的、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
(3)2021年1月1日至今,申报企业在山南市不存在取得新能源开发指标后因企业自身原因放弃指标的情形。
(4)申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 竞配文件的获取
4.1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4.2本项目竞配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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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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