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创中心屋顶锅炉房和制冷机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12-2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岛海创中心屋顶锅炉房和制冷机房工程,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青岛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海创中心屋顶,新建钢结构锅炉房和制冷机房。
2.2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星云路海创中心。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青岛海创中心屋顶锅炉房和制冷机房工程施工,主要施工内容有屋顶钢结构锅炉房和制冷机房的建设等,包含建筑、结构及配套的水、电、暖通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主材和设备乙供,乙供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通知(新奥能源政联字(2022)47号)》的要求采购。
2.5 工期:5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
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和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按国家、行业及甲
方要求履职。(提示: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并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填写签名日期)
3.3 五大员(质量、材料、施工、造价和安全员)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包含养老)、身份证和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持安全C证。五大员应按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履职。
3.4电工、焊工、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5投标联系人必须与投标委托代理人一致,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
包含养老))。
3.6投标人必须为全部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不低于120万元保额),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施工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3.7资信情况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审计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将被否决投标) ;
②近三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出具的涉及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③没有在暂停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或被限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近3年至少有一项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业绩合同为准)。3.9 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平台填报的数据一致,否则报价分得0分。
3.12合同中签约联系人,应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如在中标后,经招标人核实中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资质
挂靠、借用、非法转包、违法违规分包等行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违法行
为及安全质量事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将中标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12-24 15:00至2025-01-01 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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