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度海上原油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24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生产成本支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金来源:锦州石化自筹资金,生产成本支出
2.2投资审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2.3服务内容:对海上原油进行运输
2.4招标范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从大连港至锦州港运输原油约10万吨;从曹妃甸港至锦州港运输原油约10万吨。
标段(标包)划分: 2 。(允许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大连港至锦州港(本标段估算含税总金额530万元)
第二标段:曹妃甸港至锦州港(本标段估算含税总金额660万元)。
本项目金额为估算金额,招标人对实际发生金额不做承诺,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2.5服务地点:大连港至锦州港;曹妃甸港至锦州港。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质量标准:将海上原油运至锦州港并安全卸货完毕。
2.8计费依据:投标人自行确定,固定单价。
2.9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9.1保证货物的原装、原转、原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运的货物卸净,保证商检确定的卸货温度。
2.9.2安全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油在装货港越过船舷法兰上船后到卸货港越过船舷法兰前发生事故的,由中标方负全责,并赔偿给招标方及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条款将在合同中体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2 具有国内沿海原油运输资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数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2.3 运输能力:
1.能保证至少有一艘载重吨为4-8万吨油轮(自有或租赁,自有的提供所有权证书,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2.所有运输船舶运营手续齐备(提供营运证原件扫面复印件)。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不在失信有效期内的。
3.2.5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两个承诺书(见附件)
3.2.6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18时至2024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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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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