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86 2、项目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0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偃师政采招标新(2024)0018-1号-1 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25050000 250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智能化集成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网络布线(弱电)、数据中心建设(不含软件)以及机房和相关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该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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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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