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5年度消石灰单价采购材料招标公告

2024-12-24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5年度消石灰单价采购材料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环保产业园董庄路1号

2.2 规模: 南京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脱硫采用半干式(旋转喷雾)脱酸吸收塔和干粉喷射装置脱硫,一炉一塔和一套喷射装置。从余热锅炉来的温度为180-200℃的烟气从喷雾反应器顶部的水平烟道进入,顶部通道设有导流板,可使烟气呈螺旋状向下运动。旋转雾化器位于喷雾反应器上部,从石灰浆配制系统来的石灰浆进入旋转雾化器,由于雾化器的高速旋转(转速12000~15000rpm),石灰浆被雾化成平均约50µm的微小液滴,该液滴与呈螺旋状向下运动的烟气形成逆流,并被巨大的烟气流裹带着向下运动,在此过程中,石灰浆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 HCL、HF、SO2等发生反应。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5年度消石灰单价采购项目,预计用量5000吨,技术要求: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5年度消石灰单价采购材料招标标段包1。本次采购项目的消石灰是用于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2025年度锅炉烟气处理使用,预计用量5000吨。

2.4.1 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量为准,不保证足额兑现。

2.5 交货地点: 华能南京电厂江北环保电力项目厂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环保产业园董庄路1号。 

2.6 交货期:  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消石灰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消石灰供应的合同业绩(单个业绩供货量不少于500吨),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材料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同一生产厂家出具多份授权证明的以投标价格最低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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