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业财融合管理平台财会稽查智能模块系统功能拓展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业财融合管理平台财会稽查智能模块系统功能拓展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3年,为了深入落实集团公司2022年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依照集团公司“常态化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统一部署,聚焦“强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持续夯实油田公司财务工作标准,推进油田公司依法合规治企、建立完善的财务稽核系统,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油田公司制定并发布了“常态化财务监督体系建设方案”,提出建设“业财融合-财会稽查智能模块”;并以其为抓手,以“查错、防弊、增效”为目标,有机融合现有系统信息、夯实各类业务数据,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风险排查、评估和控制,实现实时监督、智能监督,建设全面覆盖、全程管控、常态长效的财会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常态化、高质量财务监督体系建设。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油田公司组织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围绕财会稽查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业务研讨,确定了“建设三个专区、建设稽查数字大脑、推进三个转变”的总体建设思路,明确了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制定了“三步走”的实施策略。经过2023年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建立了“业财融合-财会稽查智能模块”,初步建立了数字化稽查系统框架,并以部分典型业务作为试点,建立了17类、46项数字化稽查模型,开发了数字化稽查功能,初步实现了部分典型业务的实时监督、全量监督和常态化监督,为油田公司财会监督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油田公司财会风险管控能力,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依照集团公司常态化财会监督体系建设统一部署,聚焦“强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油田公司决定持续推进开展常态化财会监督专项工作,持续夯实油田公司财务工作标准,推进油田公司依法合规治企、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体系,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为此,需按照油田公司财会监督数字化“三步走”的统一建设规划,2024年-2025年将持续建设和深化应用“业财融合-财会稽查智能模块”,围绕油田公司的主要风险和重点业务,进一步拓展稽查模型,深化已建稽查模型应用,实现财会重点风险和常见问题数字化稽查全覆盖,为油田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2 招标范围:项目总共包括四大部分:(1)拓展稽查管控专区功能,实现稽查业务预警,构建高效、智能、响应迅速的稽查管理体系,提升稽查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完善疑点确认及问题处置流程,加强稽查疑点确认及问题处置过程管控; 建设稽查成果统计分析功能,通过系统化的成果汇总、数据分析,为企业决策支持提供数据基础。(2)拓展稽查作业专区功能,围绕油田公司的重点业务风险点和常态化检查点,实现油田重点业务的拓展,包括差旅报销业务稽查、成本科目常规检查扩展、长期无动态项目稽查功能升级、在建工程发生额账龄统计台账、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账龄统计台账、应收款项回收稽查、预付款项回收稽查、外部应付款项支付监管、质保金支付监管、农民工薪资支付管理、薪酬发放检查、内部产品及劳务结算科目检查、资产空卡片检查、股权分配情况检查、吊销未注销企业监控提升等16项业务。(3)拓展数字大脑功能,按照稽查业务的建设需求,进行数字员工脚本的实施工作。确保数字员工能够高效地执行数据提取任务,从多个数据源中精准抓取所需信息。同时,对提取的数据进行清洗,去除无效、错误和重复的数据,保证数据的质量。将清洗后的数据导入数据库,实现数据的规范化入库,为后续的稽查分析和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大幅提升了稽查业务的自动化水平和处理效率。完成差旅报销单主数据接口和业务数据接口开发。(4)根据已经开发的业务稽查模型,研究将原有业务稽查模型的数据由FMIS和业财融合平台切换到大集中ERP上。推动业务模型稽查数据切换试点工作,并根据大集中ERP的功能梳理业务稽查点和业务稽查模型。

项目预算金额451.37万元(不含增值税)。项目设置1个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甲方不保证最终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采油三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之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软件开发项目或运维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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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