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招标公告

2024-12-25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招标人为 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代理商须取得其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风冷直膨式新风机组、废气净化装置、通风柜、防爆型变风量阀、防爆型定风量阀)的授权书(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5日9时0分 至 2024年12月3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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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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