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郑州监狱、河南省安阳监狱在押人员消费一卡通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25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郑州监狱、河南省安阳监狱在押人员消费一卡通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郑州监狱、河南省安阳监狱在押人员消费一卡通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招标范围:郑州监狱、安阳监狱在押人员消费一卡通项目,包含消费软件、壁挂终端(含接口对接费)及运维费用等。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完成设备供应,同时完成系统调试,完成与监狱对接。
2.5质保期:软硬件服务期限五年。
2.6中标/中选投标人数量:1家
2.7项目实施地点:郑州监狱、安阳监狱。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金缴纳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查询记录,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法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经营异常名录(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5、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承诺函)
3.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14、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壁挂终端的授权证明,同时设备制造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网络查询事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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