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丹阳市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采购公告

2024-12-25
项目名称:丹阳市(2025-202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39000万元(采购包1:0.024800万元;采购包2:0.0142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 0.0248万元;采购包2: 0.0142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1.合格的投标人应为保险总公司或者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只能承保一个标段。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在江苏省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资质。同时,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核准的在江苏省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设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保险机构,经总公司授权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采购包2)1.合格的投标人应为保险总公司或者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只能承保一个标段。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在江苏省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资质。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设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保险机构,经总公司授权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支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