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国际诊疗中心及其配套用房改造工程性磋商公告

2024-12-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

项目名称:国际诊疗中心及其配套用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5136万元

最高限价:356.513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56.5136

356.5136

房屋修缮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南开医院,招标规模建筑面积约729平方米。将原区域办公用房进行改造,根据医院规划需求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本项目改造完成后主要功能为国际诊疗中心及配套用房。工作内容包含以上部分区域的拆除、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医用气体等相关内容,满足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行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具有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承诺现场管理工作年限;(9)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联合体主体)不超过2个。联合体主体为施工单位,并提供合体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到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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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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