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某单位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5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某单位道路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二次)】(招标编号:【TC2491P8R-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2预算金额:480.96万元(含税)。

1.3招标范围:采购视频监控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交通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高清视频卡口、视频监控、中心平台扩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交付期限:收到铁塔公司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

1.7供货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8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9质保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1.10签约模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256278.14元(未含税总价)(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自2021年11月0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有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同类产品指:视频监控类或平台扩容类或网络安全类设备)。

业绩证明文件: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该合同项下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执行累计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②提供的所有发票,均须同时提供发票查验截图,查验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③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2.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500万深度智能电子警察抓拍单元、900万深度智能电子警察抓拍单元、900万高清环保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须为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需提供:

①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

②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承诺函(内容须包含对该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承诺,内容自拟)。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以下投标产品(500万深度智能电子警察抓拍单元、900万深度智能电子警察抓拍单元、900万高清环保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2518时00分至2024年1230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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