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5
项目名称: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文物保护及利用设备更新—节能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万元  

最高限价:29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的展览质量,本次采购的展览照明采用高显色性、适宜色温的LED照明系统,提升展览的视觉影响力,增强文物色彩的真实还原和立体感,同时通过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不同展品和展览需求调节灯光来优化展览效果;通过高效节能的照明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成本,中标供应商需负责旧有设备的拆除、修复工作及本次采购设备的安装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5日9点00分至2025年1月15日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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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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