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信沙坪坝分公司自动受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51.1 项目概况:对重庆电信沙坪坝分公司自动受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金额:本次采购为不带量采购,采购预估总金额99800元(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备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
(2)服务概况:通过自动受理程序对关停复机业务受理、拆机业务受理、免催免停、强复机、减免违约金、修改生失效时间支撑处理的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6)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及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80%,在各项含税单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的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折扣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含税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 |
业务类型 |
含税单价 |
1 |
关停复机业务受理、拆机业务 |
0.5元/条 |
2 |
免催免停、强复机、减免违约金、修改生失效时间 |
0.5元/次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注:须由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9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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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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