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梅江区伯聪学校采购教室护眼灯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5
项目名称:梅江区伯聪学校采购教室护眼灯项目

预算金额:31.35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江区伯聪学校采购教室护眼灯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3560.00元(含旧线路拆除、空间环境测量、设计、光源质量检测调整、设备安装,线材及相关辅材等费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照明设备

梅江区伯聪学校采购教室护眼灯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13560.00

31356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20天内完成设计、设备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制造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制造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制造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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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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