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初战车辆改造及随车配备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5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初战车辆改造及随车配备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初战车辆改造及随车配备设备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消防设备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初战车辆改造及随车配备设备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初战车辆改造及随车配备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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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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