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石油煤层气压裂设备整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5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中石油煤层气公司深层煤层气地层区块进行施工改造,由招标人视工作安排提供6台2500型压裂车(水马力之和15000HHp)、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改造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主体压裂泵车,压裂辅车(混砂车、仪表车、平衡车、供液车、连续混配车、交通车)、加油设备、罐类(液罐、砂罐、酸罐)、供水设备、15000psi及以上高压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压裂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加砂压裂工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12230.10万元(人民币,含税9%,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因具体施工任务尚不明确,按2024年计划工作量情况进行预测,投标人须接受工作量调减、单井规模降低等因素影响,而导致费用减少的情况。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因此,本项目第一阶段使用计划投资6115.05万元签订合同,第二阶段视实际工作量需求情况增补合同标的,但增补后合同总金额不超过投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分两阶段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分次交纳代理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4人,根据排名顺序分配工作量,分配比例为32%(含税1956.82万元);26%(含税1589.91万元);22%(含税1345.31万元);20%(含税1223.01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4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3名中标人,可获得总工作量比例90%(含税5503.55万元),中标工作量的分配比例为43%(含税2366.52万元);33%(含税1816.17万元);24%(含税1320.85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3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2名中标人,可获得总工作量比例80%(含税4892.04万元),中标工作量的分配比例为60%(含税2935.22万元);40%(含税1956.82万元),剩余工作量是否重新招标由招标人确定。如果合格投标人小于3人,则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向招标中心申请发放第二阶段中标通知书,工作量金额不超过6115.05万元。本项目工作量在2025年执行,预计工作量为26口水平井,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一起承担市场波动风险,若招标人因投资等因素造成本项目结算价格须按一定比例下降,潜在中标人须在本项目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同比例下浮,结算时按照最新价格进行工作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针对中石油煤层气公司深层煤层气地层区块进行施工改造,由招标人视工作安排提供6台2500型压裂车(水马力之和15000HHp)、招标人提供现场指挥人员、负责顶层设计、方案制作、现场监督、改造效果评价,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方案设计施工,提供主体压裂泵车,压裂辅车(混砂车、仪表车、平衡车、供液车、连续混配车、交通车)、加油设备、罐类(液罐、砂罐、酸罐)、供水设备、15000psi及以上高压管汇及分流撬、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压裂设备消耗件及能够独立完成加砂压裂工程作业的相关设备,并委派专业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操作。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计划投资12230.10万元(人民币,含税9%,如遇税率调整,执行国家最新税率,但总额保持不变)。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因具体施工任务尚不明确,按2024年计划工作量情况进行预测,投标人须接受工作量调减、单井规模降低等因素影响,而导致费用减少的情况。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因此,本项目第一阶段使用计划投资6115.05万元签订合同,第二阶段视实际工作量需求情况增补合同标的,但增补后合同总金额不超过投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分两阶段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分次交纳代理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本项目工作量在2025年执行,预计工作量为26口水平井,投标人需与招标人一起承担市场波动风险,若招标人因投资等因素造成本项目结算价格须按一定比例下降,潜在中标人须在本项目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同比例下浮,结算时按照最新价格进行工作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登录后查看)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2230.1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中石油煤层气压裂设备整体服务项目
2.7中标人选取:若合格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4人,根据排名顺序分配工作量,分配比例为32%(含税1956.82万元);26%(含税1589.91万元);22%(含税1345.31万元);20%(含税1223.01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4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3名中标人,可获得总工作量比例90%(含税5503.55万元),中标工作量的分配比例为43%(含税2366.52万元);33%(含税1816.17万元);24%(含税1320.85万元)。如果合格投标人等于3人,则评标委员会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2名中标人,可获得总工作量比例80%(含税4892.04万元),中标工作量的分配比例为60%(含税2935.22万元);40%(含税1956.82万元),剩余工作量是否重新招标由招标人确定。如果合格投标人小于3人,则否决全部投标。
2.8 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压裂企业资质原件逐页扫描件,或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同级别的公司颁发的压裂企业资质原件逐页扫描件。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逐页扫描件,如企业所在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不再颁发从事陆上采油和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则须提供相应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网页截图。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车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压裂泵车满足水马力之和40000HHp以上,同时保证数量不超过16台、②至少1台混砂车(满足额定最小排量14m3/min及以上需求,现场采用连续加砂方式,单车最大具备有效加砂速度达到3m3/min能力并具备支撑剂计量功能。满足2路及以上液添需求,液添速度在20-200L/min内可调,配备干粉添加剂系统,满足干粉、湿剂添加。)、③至少1台仪表车(仪表车配备具有紧急控制装置的仪表车,满足同时控制现场压裂泵车至少8台及1台混砂车能力,配备独立便携式远程控制终端至少1台,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通过分屏方式同时传输视屏及施工曲线。具备现场录取施工压力、排量、砂排量、累计液量、累计砂量等施工数据的能力。),以上车辆均须登记在投标人名下且车辆和设备购置时间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逐页扫描件、技术协议原件逐页扫描件、购车发票逐页扫描件、产品合格证逐页扫描件、车辆照片、车辆铭牌照片。采用租赁、租借及其它手段方式获得非自有压裂车及混砂车、仪表车的投标人否决投标。
3.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气井压裂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单原件逐页扫描件或施工验收单原件逐页扫描件、结算发票原件逐页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财务入账凭据原件逐页扫描件。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提供的设备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虚假投标上报失信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月25日16:00:00至2024年12月31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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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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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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