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苏州大学小型维修改造工程承建服务招标公告
2024-12-251.服务范围
为苏州大学各校区及家属区(校产房)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等提供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修缮、装修、水电改造等服务。
2.服务商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合同一事一签。
3.服务商数量:不超过8家。
4.项目特点
①各校区(含家属区)跨度大,施工地点较分散。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本部、东校区、北校区)、独墅湖校区(一期、二期)、阳澄湖校区、未来校区及蚕桑地、杨枝塘、救国里等家属区;
②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有较多的维修、抢修、解危项目,以及突发性的防汛抗台、大型活动基础保障等紧急任务,故要求服务商做到快速响应、及时维修、文明施工,确保所有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服务商人员配置要求
①服务商须成立项目组为学校提供服务,项目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等;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等需有相关资格证书。前述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③协议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应履行变更报备手续,提交变更申请)。
(三)报价要求及结算支付方式
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结算下浮率。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具体项目合同要求,按政府相关造价文件、规定审核并按该服务商的投标下浮率进行下浮结算。
3.支付方式按具体项目合同执行。
注:
①投标单位报结算下浮率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管理费、保险等成本,验收、质量保证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应于合理时间内(评标期间)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
1.服务商的服务要求及管理
①服务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报酬。如因学校项目产生劳资纠纷,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解决。若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其继续参与(本服务期及下一服务期)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
②服务商接到维修改造任务后,应服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校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学校财产、人身及声誉造成损失的,应尽职赔偿。同时,学校将视事故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取消参与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将其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学校所有采购活动。
③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期间,服务商如遇突发情况(如影响工程进度的技术问题、未在维修任务中明确的事宜),应及时联系学校项目负责人,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服务商考核
①服务商接到维修任务、维修项目派工单后,应及时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维修任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学校使用部门和职能部门对该项目维修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作为该服务商服务期的考核依据之一。
②服务商不按时完成维修改造任务,拒绝承接维修改造任务或维修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整改一次的,暂停该服务商承接任务两次;每一服务年度,服务商不按时完成维修改造任务,拒绝承接维修改造任务,维修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如施工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材料以次充好、货不对板等)返工整改累计达到三次的,终止该服务商参与学校维修改造项目的资格,并将其列为不受欢迎供应商,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学校所有维修改造项目。
③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
3.服务期内服务商提供服务的确定方式
学校职能部门根据维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服务商,抽取办法详见附件2(后勤〔2020〕1号)。协议服务期内,如遇学校政策性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五、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
(1)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
3.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绿色采购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七、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文件一(详见附件4)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文件二一般由下列材料组成(部分表格样式见附件5),所有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目录(标注对应材料所在页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下列证明(提供复印件)
(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等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项目组人员配备
7.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业绩(合同复印件)
9.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10.应急预案
11.服务承诺
12.近三年业绩(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有无苏州大学在职员工的情况说明
14.投标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一”和“投标文件二”应分别装订和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八、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价格得分(20分)
1.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5 %(工程类)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③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价格分采用最高结算下浮率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结算下浮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下浮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下浮率)/(1-投标结算下浮率)*价格权值(2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综合技术(8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 | 6 | 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2.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
3.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 |||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 | 项目经理 | 4 | 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助理工程师职称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 |
3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5 | 在满足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学校小型维修改造项目的特点,配备项目组其他人员。 |
专业齐全、人员配备充足的得5分;较齐全的得3分;基本齐全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 业绩 | 15 | 1.根据指定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8分。 |
2.根据投标企业近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1项业绩得1分,最高7分。 | |||
注:①人员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竣工验收单复印件,且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5 | 施工组织管理方案 | 36 | 根据学校小型维修改造项目特点而提供的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1.学校小型维修改造项目重难点分析(8分,页数≤5页) | |||
重难点分析透彻、处理方法可行的,得8分;重难点分析较透彻、处理方法较可行的,得6分;重难点分析简略、处理方法基本可行的,得4分;方案空洞、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安全文明施工(7分,页数≤5页) | |||
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安全、环保等风险分析合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环保措施规范有效的,得7分;措施较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措施简单,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方案空洞、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3.组织管理(7分,页数≤5页) | |||
组织架构合理、岗位职责和权限清晰、资源管理高效、沟通协调顺畅的,得7分;架构较合理、岗位职责和权限较清晰、资源管理较高效、沟通协调较顺畅的,得5分;较一般的,得3分;方案空洞、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项目质量管理(7分,页数≤8页) | |||
质量目标、流程、标准和责任清晰,控制措施完善,质量改进措施明确的,得7分;较完善、清晰、明确的,得5分;基本完善、清晰、明确的,得3分;方案空洞、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5.及时维修的保障措施(7分,页数≤8页) | |||
总体措施合理,人员、物资、流程等保障完备,有合理化建议的,得7分;总体措施较为合理,考虑较为完备,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5分;基本合理、完备,能满足项目实施基本需要的,得3分;方案空洞、缺乏实质性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注:若方案超出上述规定页数(此部分格式要求为:宋体,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不予评审。 | |||
6 | 应急预案 | 8 | 针对苏州大学小型维修工程特点,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
主要危险源分析全面、应急响应迅速有序、应急小组人员配备合理、预防措施清晰有效的,得8分;主要危险源分析较全面、应急响应较为迅速有序、应急小组人员配备较合理、预防措施较为清晰有效的,得6分;较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7 | 服务承诺 | 6 | 根据响应时间的服务承诺(2分)、工期控制的服务承诺(2分)、质量保修的服务承诺(2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
九、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800元(相关缴纳事宜详见附件6),售后不退。
十、投标单位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完全了解并接受其所有条款及要求,并于2025年1月8日12:00前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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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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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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