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汝城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6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精神病医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240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即2025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餐费标准上限

服务年限

年预估费用

(元)

三年合计预估费用(元)

1

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职工基本伙食费为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其中早餐不超过6元,中餐、晚餐各12元。精神科病人就餐费每人每天为15元,其中早餐3元,中餐、晚餐各6元,如果因物价等因素调整费用需双方协商而定。

3年

¥2400000.00

¥7200000.00

★注:本项目的年预估费用为食堂营业额的规模预估,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消费金额为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指餐费标准)均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餐费标准上限,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配套货物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信用郴州”网站(http://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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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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