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风力发电风资源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6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风力发电风资源评估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准备开展分散式风力发电开发项目,现需要对项目所在地开展风资源评估服务。中标人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激光雷达测风数据采集,并进行风资源测量评估服务。费用预算150万元(不含增值税)。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延安油区风资源测量评估服务。招标人:提供风机布置相应场地。中标人:(1)负责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设备运转台账等编制;(2)按照招标人提供场地安装激光雷达测风设备;(3)对风场进行风资源测量至少满三个月;(4)对风场风资源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并提供评估报告;(5)设备安装运送费、现场施工管理及服务完成后设备拆除由中标人承担。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家。
2.3服务地点: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吴起县长庆油田管辖油区。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本企业2024年6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技术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和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操作人员)。
3.3设备要求:需提供至少8台激光雷达测风设备用于测量。(自有设备附购买合同或购置发票、设备照片及铭牌照片;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设备照片及铭牌照片)。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一项激光雷达测风技术服务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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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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