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金鼓新城)项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2024-1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金鼓新城)项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已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以自贸钦港审批立〔2021〕11号、自贸钦港审批投〔2021〕42号、自贸钦港审批投〔2021〕93号、自贸钦港审批投〔2021〕103号批准备案,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加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金鼓新城)项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概况:采购恒压变频供水设备、不锈钢生活水箱等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采购恒压变频供水设备、不锈钢生活水箱等设备一批,具体数量材质规格等详见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及交付使用; 招标控制价:1289320.56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或经营(经授权)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2投标人资格: ①投标设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恒压变频供水设备的检验报告; ②投标设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恒压变频供水设备的检测报告; ③投标设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的恒压变频供水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 3.5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②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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