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6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小纪汗煤矿项目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小纪汗煤矿

2.2项目规模:12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项目(CHDTDZ147/17-QT-12901):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20〕35号)和榆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关于明确榆林市自建房安全鉴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相关安全鉴定服务规范标准,对小纪汗煤矿建、构筑物面积约150000m2,榆横发电厂(电厂、灰厂)建、构筑物面积约162927m2进行科学准确的安全鉴定工作,提交鉴定成果需满足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的要求,并负责协调通过榆林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审核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榆林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备案认可文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须包含;既有建筑物结构、使用功能、安全可靠性综合检测、评估、鉴定)和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省外检测单位需另行提供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陕备案证明。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建、构筑物安全检测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26 14:002025-0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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