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诏安县医院诏安县医院输尿管肾镜、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及总医院总分套账安全管理集成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2-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诏安县医院输尿管肾镜、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及总医院总分套账安全管理集成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5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153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153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输尿管肾镜

1

58500

工业

2

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

1

56800

工业

采购包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总医院总分套账安全管理集成项目

1

16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采购包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2、采购包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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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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