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公寓楼改造修缮项目谈判公告

2024-12-26
1.采购条件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公寓楼改造修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发包人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征集合格服务商,采用公开竞谈方式确定服务商。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和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3公寓楼改造修缮项目。

2.2服务范围: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公寓楼一楼19间宿舍改造为汉餐食堂,包括动力电缆铺设、一楼宿舍、卫生间墙体拆除、卫生间上下水、暖气、楼道消防管路改造,瓷砖地面铺贴,大厅、包间、后厨、洗碗间等房间装修改造,后厨用电设备电缆安装、排风系统安装、冷库安装,4间招待所改造等项目。

2.3工期: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服务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二级以上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等,并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2024)内房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类项目承包相关业绩2项,金额大于100万。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者,采购人视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国家政府禁止投标的行为;没有列入中铝集团黑名单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3.4其他:服务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服务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服务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及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负面清单。

3.5其他要求:各服务商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已注册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下午16: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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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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