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及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26本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及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产品名称:含二甲胺废水处置
序号 |
名称 |
性状 |
运输方式 |
暂估量 |
备注 |
1 |
厂外处置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 |
液体 |
槽车 |
约4000吨 |
具体数量已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准 |
产品名称:精馏釜残
序号 |
名称 |
废物代码 |
性状 |
包装方式 |
数量 |
备注 |
1 |
精馏釜残 |
900-013-11 |
半固体 |
铁桶(大口径)、槽车、吨桶、吨包袋等 |
年度约3500吨 |
年申报量为暂估量,以实际转移量为核算依据,且不因实际转移量影响单价变动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TDZB20241745);
(002)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外运处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TDZB2024174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含二甲胺水溶液废水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外运处置,需提供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处理资质(满足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和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拉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废处置厂家如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的道理运输协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未在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名单。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浙江陕鼓能源2025年釜残外运处置项目(二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如需外运处置,需提供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处理资质(满足HW11废物处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和国家许可的危险弃物拉运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危废处置厂家如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签订的道理运输协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网站查询截图为准;未在陕西鼓风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名单。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到 2024年12月31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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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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