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环滘河、唐阁村、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周边房屋鉴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26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环滘河、唐阁村、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周边房屋鉴定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FSCG

1.3服务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1.4项目概况:为了解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环滘河、唐阁村、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周边房屋的安全程度,作好证据保存,以便日后明确房屋的损害责任,需对相关房屋进行检查鉴定,提出处理建议,确保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为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环滘河、唐阁村、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周边房屋鉴定服务项目顺利施工提供科学依据。

1.5预算金额:450000.00元

二.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 30天内完成所有房屋鉴定工作并出具成果文件。

三.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3.1现状检查:现场检测各承重构件及围护系统的损坏、位移、裂缝、构造等;

3.2变形检测: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16)之规定,采用DT 202C电子经纬仪或线锤对房屋四角八方的垂直度进行检测,评定房屋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3.3其他本项目鉴定需要的相关检测鉴定内容;

3.4综合上述检查、 检测情况及结果,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对建筑物现时的安全性进行评级,出具鉴定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参加响应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4.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4.3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如供应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4.4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

4.5供应商在响应登记前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的网页截图。

4.6供应商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的网页截图。

4.7供应商已提交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供应商声明》。

4.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响应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9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响应的(具体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响应。]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响应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5.1响应登记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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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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