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燃煤机组低热值固废回收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12-26

1. 招标条件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燃煤机组低热值固废回收利用项目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燃煤机组低热值固废回收利用项目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靖海镇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投产交付运行。

2.6 招标范围: 燃煤机组低热值固废高效节能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从新建的石子煤存储料棚到#3、#4机组原有C10上煤皮带的全部工艺系统,包括卸料、储存、破碎、输送,直至将粉碎后的石子煤料送入原输煤系统,内容主要涉及运煤、电气、热控、建筑、结构、暖通、供水等专业部分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检修或安装施工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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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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