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校企合作共建中国特色学徒制生产实训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26

校企合作共建中国特色学徒制生产实训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在校内合作共建现代学徒制生产实训基地,进行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技能大赛集训、教学设备维护保养、教师团队建设和技术攻关。按照现代学徒制协议要求,校方学生既是校方的学生也是企业员工,企业和校方学生签订师徒协议,校企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专所长,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对学生(员工)的培养,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2.采购人提供院内装备制造实训中心约650平方米的实训场地(包含生产性实训车间、检测室一间、办公室二间、库房一间),该场地除了用于共同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不可作他用。

3.采购人提供水、电、气到厂房门口(内部管、线由供应商负责),保证场地的基本设施完整、安全,并保证场地的主体结构、水、电主线及上下水道的正常运行,据实代收代缴供应商在校企合作期间发生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

2.服务期:3年。

3.预算金额:360000.00元(注:本预算为中标单位最低投资经费,即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120000.00元每年,总价不低于36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 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及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无需或暂时不必缴纳税收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无欠税信息相关截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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